开放时间
部 门 |
开馆时间 |
地 点 |
自科书库 |
8:00-18:00 |
北三楼 |
社科书库 |
8:00-18:00 |
一楼中 |
市直机关书库 |
8:00-12:00 14:30-18:00 |
北二楼 |
电子阅览室 |
8:00-21:30 |
南一楼 |
现刊阅览室 |
8:00-21:30 |
南一楼 |
工具书库 |
8:00-12:00 14:30-18:00 |
南三楼 |
过刊阅览室 |
8:00-12:00 14:30-18:00 |
南三楼 |
教师阅览室 |
8:00-12:00 14:30-18:00 |
南三楼 |
自修大厅 |
8:00-21:30 |
南二楼
南四楼 |
办公室 |
8:00-12:00 14:30-18:00 |
南二楼 |
采编室 |
8:00-12:00 14:30-18:00 |
北二楼 |
技术部 |
8:00-12:00 14:30-18:00 |
南二楼 |
新生办理图书借阅证须知
一、办理图书借阅证为自愿行为,初次集中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图书借阅证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办理,请各位辅导员或委托班干部提交以下材料:
1、每位新生需要提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贴在新生信息采集表上(注意:照片要求图像清晰,如姓名有生僻字,请注明拼音);
2、新生信息采集表须由辅导员审核确认新生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字、系、院加盖公章后较松图书馆办公室。
三、由于办理借阅证的过程繁杂,请各班尽快统计,在每年下发的规定时间内办理;
四、办理地点:图书馆南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3182555
补办图书借阅证须知
如读者因故将图书借阅证丢失,请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内到图书馆二楼办公室挂失,否则因图书借阅证丢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读者承担。
如读者确实需要补办新的图书借阅证,请交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照及10元办证工本费用,并在登记册中等级所需信息,证件办好之后,会电话通知,接到通知后尽快到图书馆领取证件。
借阅制度
一、图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二、凭图书借阅证教师可借3本,学生可借2本,如到期看不完所借书籍可到馆续借;
三、如若图书借阅证丢失,请速到本馆办理挂失手续;
四、师生调离或毕业时,须还清所借书籍,方能办理调离或毕业手续。
入馆须知
一、本校读者凭本人读者证,方可进入阅览室或书库。未带我校读者证的读者须出示有效证件,在接待台经查看证件、签名及工作人员同意方可进入;
二、入馆后请保持安静,不得谈笑喧哗、吸烟和吐痰,并将手机调至振动档,不得在室内打手机;
三、谢绝穿拖鞋、背心、运动裤以及衣冠不整者入馆;
四、爱护馆内各类公共设施及设备,严禁刻画和破坏公共财物;爱护馆藏书刊、资料,严禁对其进行圈画、涂抹、剪裁、撕割、偷窃等行为,违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请将所携带的各类可盛放书刊的包具以及带有磁性的书刊物品放入存包柜,贵重物品自行保管;
六、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或书库,对违反规定者,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